董事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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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計畫及運作
本公司「公司章程」明訂董事之選舉全面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 「董事選任辦法」明訂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公司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
與價值、專業知識技能等兩大面向之標準。
本公司持續進行之董事繼任計畫,以下列標準建置董事人選資料庫:
◎誠信、負責、創新並具決策力,與本公司核心價值相符具備有助於公司經營管理的專業知識與技能。
◎具有與本公司所營業務相關的產業經驗。
◎本公司將於111年股東常會進行董事之全面改選,預期改選後之成員,能為公司持續提供一個有效、協同、多元性
且符合公司需求的董事會。 並優先選任至少 1 席女性董事,及整體董事會專長面向需包含企業策略、會計與稅務、
財務金融、 法律、行政管理及生產管理。 本公司訂定董事候選人名單之甄選過程皆須符合資格審查與相關規範,
以確保當董事席次產生空缺或規劃增加時,能有效地鑑別及選出合適的新任董事人選。 另,關於董事會之接班規劃,
本公司積極培育高階經理人進入董事會,使其熟悉董事會運作及集團各單位業務,並透過工作輪調的方式深化其產業
經驗。
本公司同時明訂「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藉由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 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控、職責認知、營運之
參與、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專業職能與進修、內部控制及具體意見表述等,以確認董事會運作有效,與評定董事績效
表現,以作為日後遴選董事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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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已建立董事會績效評估制度,董事會並於 107 年 11 月13日通過「董事績效評估辦法」,以發揮董事會成員
自我鞭策,提昇董事會運作之功能。
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每年執行一次,第一季定期辦理董事會內部自評與董事成員自評(包含各功能性委員會),評估
結果於第二季定期檢討;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則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一次,
並於年度結束時執行當年度績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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