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協約與榮獲獎項

本公司重視勞資關係,為維持勞資雙方溝通管道之順暢,規範公平、合理的勞動條件,使勞資雙方有所遵循,並發展和諧穩定之勞資關係,除定期勞資協商會議外,本公司於108年11月13日在新北市政府與企業工會首次簽訂團體協約,又於109年06月12日與屏東廠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為勞資和諧及處理勞資事件奠定里程碑。

團體協約內容充實,對於保障雙方權益、增進工作效能、和諧之勞資關係有甚大助益,且對於勞方健康、安全、衛生等方面之保障皆有明文之規定。未來則將配合法令規章之變更,適時啟動勞資雙方團體協約之續約協商程序。

  • 107、109、111年「TTQS銅牌」。
  • 112年度「屏東縣優秀雇主」。
  • 112年度「桃竹苗分署辦訓優良單位」。
  • 113年度「勞動力發展署訓練成效優良企業」。
  • 113年度「國家人才發展獎-傑出個案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