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政策

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保障全體同仁、客戶及利害關係人之基本人權,元晶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十項原則》、《國際勞工組織八項核心公約》等國際公認之人權標準,以及台灣「勞動基準法」,並恪遵 公司所在地之勞動相關法規。

元晶訂定人權政策,且定期進行相關風險評估, 針對重大人權議題擬定下列管理原則:

多元包容性與平等機會
不因人種、膚色、年齡、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及表達、種族或國籍、殘疾、懷孕、信仰、政治立場、團體背景、退伍軍人身份、受保護的基因信息或婚姻狀況等在招聘及實際工作中歧視員工,例如因此而影響工資、晉升、獎勵和受訓機會等。
提供有效、適當之申訴機制,避免並回應危害員工權益之情形。
人道的待遇
合理工時
結社自由
禁止強迫勞動與用童工
人權保障訓練做法

公司內部溝通架構
於新進人員職前訓練中提供相關法規遵循宣導內容包含禁止強迫勞動、禁止童工、反歧視、反騷擾、工時管理,以及保障人道待遇等。
性騷擾防治宣導
實施預防職場霸凌宣導
提供完整的職業安全系列訓練